全国政协委员朱共山表示:绿色智慧能源应当尽快成为特色小镇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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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8    

  编者按:今天(3月8日)出版的国家发改委机关报《中国经济导报》在两会特刊三版头条显著位置发表朱共山委员有关“特色小镇”提案的人物专访《全国政协委员朱共山表示:绿色智慧能源应当尽快成为特色小镇标配》,内容如下:
  充分利用绿色智慧能源,将使小镇建设站在绿色环保的起点上,真正做到宜人宜居。
  谈及正在全国范围内火热铺开的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全国政协委员、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表示,对于特色小镇建设的能源问题,能源的供给要“绿”,这是对总体环境的保证,能源的配置和消耗要智慧,这是对能源利用效率的保证。特色小镇是以各个镇的不同情况而“特”的,而绿色智慧能源的利用是所有特色小镇建设的共同“特”点,特在低碳化、新能源更大比重利用、生态更加友好。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的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发展特色镇的要求,2016年7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制订了到2020年培育1000个左右特色小镇的目标。
  朱共山认为,特色小镇建设要重点突出产业发展,引入实实在在的产业,尤其是科技含量高、环境影响小、能有效解决当地就业的产业,提升其产出水平和利税,为当地的其他各项事业发展起到基石性作用。重点突出产业发展也是防止盲目开展镇建设,过大规模开展镇建设,造成空心镇的重要路径。要把产业发展前置,明确产业类型、产业规模、产业资金后,地方政府及发展改革部门等方可批准特色小镇的建设实施。
  特色小镇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都离不开能源。目前,世界范围内面临着能源革新,我国正处在降低碳排放,促进绿色智慧能源发展的重要时点。2016年,全球碳排放增长控制在0.2%,我国碳排放下降0.5%左右,2017年,我国将启动“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碳排放将受到更为严格的控制。朱共山呼吁,在建设部门审批的建设指标上,设定特色小镇新能源利用比例不得低于总体能耗的20%。充分利用绿色智慧能源,将使小镇建设站在绿色环保的起点上,将使小镇建设站在高效低耗的起点上,将使小镇建设真正做到宜人宜居。
  朱共山表示,在特色小镇建设的早期,需要更加灵活和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持。首先,国家特色小镇建设原则上指的是建制镇,目前,已列入示范特色小镇建设的镇是按照行政区划分配的,实际上,特大城市、中心城市周边区域更需要特色小镇建设,分担一部分城市功能。在特色小镇建设早期,这种区位也更易于特色小镇的培育成功。其次,特色小镇需要财政考虑安排专项资金,运用PPP、财政贴息、直接补助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多种灵活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特色小镇建设。此外,特色小镇在建设用地指标、规划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需要给予一定政策倾斜。建议用地指标量化,规划优先安排,基础设施投资额按小镇总投入的固定比例先行投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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