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共山:绿色金融亟需政策和产品多层次立体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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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6    

  编者按: 3月5日出版的《国际金融报》发表文章《朱共山:绿色金融亟需政策和产品多层次立体创新》专访全国政协委员、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全文如下: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呼吁,绿色金融亟需政策和产品的多层次立体创新,方能更广泛地惠及绿色企业,助力绿色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地。
  朱共山指出,相对于绿色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需求,我国绿色金融的实质性利好释放仍显得较为缓慢,存在两大不足:一方面,对绿色经济的贷款动力不足、规模不大,难以满足不断扩大的绿色经济需求,主管部门对绿色金融政策目标认识不足,尚未能提出整体的战略安排和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另一方面,与国际市场相比,中国目前尚停留在局部产品创新,绿色金融衍生产品在广度、深度和规模上,都落后于中国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与绿色能源企业的需求。
  对此,朱共山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应通过调整绿色信贷指引目录,强化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的刚性实施,引入绿色项目细化分类,实施环境社会风险评级等措施,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能源企业的绿色金融服务指明方向,将针对绿色能源企业的绿色金融作为银行信贷的长期发展战略。
  二是出台更多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如允许金融机构降低资本金占用、税前计提拨备、坏账自主核销等,适当提高绿色能源企业金融业务的风险容忍度,有效激励金融资源配置优先向绿色能源企业发展倾斜;采用财政贴息、税收减免、风险补偿、信用担保、成立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等,引导金融业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杜绝只注重短期利益的过度投机行为。
  三是设立专门的政策性绿色金融机构,如“绿色银行”、“生态银行”,吸引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低碳项目开发咨询、投融资服务、资产管理、绿色信用评级等服务。
  四是进一步创新发展新型绿色金融衍生产品,如碳金融衍生品等,满足绿色能源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如新能源电站优先股计划、新能源电站资产证券化、碳资产货币化产品等。
  朱共山表示,绿色金融创新可以发挥杠杆作用和资源配置功能引导社会资源流向,匹配绿色能源企业需求,推动企业发展,进而直接影响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成效。同时,通过金融业加速创新,推动国家绿色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实现绿色金融与绿色发展的有机统一。

      原文链接:http://www.gfic.cn/17/detail-16810.html?from=group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