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徐州恒鑫 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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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0    

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徐州恒鑫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协智能发〔2016〕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6号)和《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徐州恒鑫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业。该公司接受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的监督管理。

二、批准该公司中文名称为“徐州恒鑫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Xuzhou Hengxin Financial Leasing Co., Ltd.”;公司住所为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鲲鹏路66号绿地缤纷城领海办公楼21层。

三、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股份数为15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股东出资及持股情况如下:

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认购7.35亿股,出资额7.35亿元,持股比例49%。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认购4.35亿股,出资额4.35亿元,持股比例29%。

徐州市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3.3亿股,出资额3.3亿元,持股比例22%。

四、批准该公司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

(一)融资租赁业务;

(二)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

(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五)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六)同业拆借;

(七)向金融机构借款;

(八)境外借款;

(九)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

(十)经济咨询;

(十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核准该公司以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束兰根 董事长

杨 勇 副董事长

张利钧 董事、总裁

仓勤基 董事

顾世英 董事

李中亚 董事

徐大涛 董事

潘 飞 独立董事

明柱亮 独立董事

孔凡超 副总裁

王志东 副总裁

刘 宏 副总裁

六、批准《徐州恒鑫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以协智能发〔2016〕4号所附章程为准。

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徐州恒鑫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前的有关手续。

 

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