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页岩气资源税减征3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明确,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经国务院同意,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资源税开征于1984年,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资源开采的单位和个人征收。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资源税暂行条例,确定了普遍征收、从量定额计征方法。2016年7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包括逐步扩大征税范围、全面推开从价计征方式、全面清理收费基金、合理确定税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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