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推输配电价改革 打破电网“双重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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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7    

北京3月29日电 中国正在力推输配电价改革,以打破电网在买卖两端的“双重垄断”,约束电网企业成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29日在北京介绍,2015年官方在输配电价改革五个试点省区开展交叉监审,共剔除或核减了与电网输配电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成本约160亿元(人民币,下同),“在五个省区来算,核减的比例平均约16.3%”。

 

输配电价改革是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施子海介绍,输配电价改革旨在打破电网在“买电”和“卖电”两头的“双重垄断”,“过去,电网企业主要通过收取‘卖电’和‘买电’的‘差价’获取利润,改革后将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收取‘过网费’”。

 

“这转变了电网的监管模式”,张满英指出,输配电价改革建立了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的收入、成本、价格进行全范围直接监管的新模式。

 

2014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首先在深圳电网“破冰”,2015年在蒙西电网,以及随后的湖北、宁夏、安徽、云南、贵州五省区“扩围”试点。目前试点的五省份输配电价降价空间达55.6亿元。2016年,试点范围将扩大到12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

 

“第一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落地,表明中国已初步建立了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满足电力市场需要的独立输配电价机制”,施子海表示,这项改革有利于电网企业无歧视向所有用户开放,通过竞争提高电力市场运行效率,推动电力市场交易,为扩大市场形成电价范围创造条件。